党建引领,稳就业,破除“35岁”门槛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今年城镇新增就业预期目标设置为1200万人左右。人社部数据显示,今年新增就业人口规模创近年新高;同时劳动者的技能素养与岗位需求存在落差,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促进就业的任务更加繁重。眼下拆除各种形式的“就业门槛”是需要全社会合力纾解的难题。 一. 就业歧视广泛存在 全国两会前的一项媒体调查显示,最令受访者犯难的就业问题是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年龄35岁以下”“我们不招女性”等,一些用人单位给求职者打上年龄、性别甚至地区等限制性标签,看似是在筛选劳动力,实际是在同等条件下歧视劳动者。就业歧视正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阻碍劳动力有序流动、妨碍稳就业目标实现的一大障碍。 二、就业歧视带来的危害是明显的 就业歧视带来的危害是明显的,它不仅显著缩短社会成员的就业“黄金期”,带来巨大的人才浪费,对企业发展也极为不利。以代表委员多次批评的“35岁职业门槛”为例,它折射出一些企业用人观念的问题,即只注重劳动力“便宜、好用”,忽视产业转型升级所需要的人力资本支撑。设置“就业门槛”不仅可能将有能力者拒之门外,造成用工成本上涨,还不利于劳动者投入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样,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也会造成类似的不良效应。 三、如何消除就业歧视 (一)党建引领“聚人心”,“破门槛” 在党建引领下,公共机构特别是政府性岗位招录应率先打破年龄限制,拓宽年龄较大人群的就业渠道,做到了就业的公平公正,杜绝了年龄歧视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单位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推动形成尊重中高龄就业者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积极的心理预期。 (二)加大反年龄歧视就业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 要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就业年龄歧视判定标准,增加监管处罚可操作性,对各年龄段劳动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对用人单位有形或无形的年龄限制做法,加强劳动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 (三)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 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加速培育人尽其才劳动力市场,加快建设中高龄劳动者友好社会。 1. 推动人力资源专业化和职业化,既要将年龄、性别等“硬门槛”从招聘过程中抹掉,更要消除用人意识上“软门槛”,真正做到任人唯贤。 2. 探索建立录用中高龄劳动者激励机制,对聘任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贴。 3. 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引导和助力劳动者提高技能水平,有底气、有实力对就业歧视说“不”; 4. 鼓励中年人才返乡建设,支持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出台“倦鸟归巢”人才回流计划,实现人才发展和地区经济双赢局面。 5. 建立畅通的职业晋升、岗位流通渠道,让更多劳动者找到施展才华的舞台。 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这既是普通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破除人为的就业羁绊,纾缓就业压力和就业焦虑,为更多人打开更大的就业空间,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拿出更多实实在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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