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是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单位、各级组织的“头雁”,在加强作风建设、陶冶道德情操、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各方面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进入新时期,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特殊使命与重要责任。 勤勉实干,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时刻注意把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真正从思想上警醒,在行动中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工作压力为精神动力、变发展包袱为物质财富,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 忠诚履职,在作风优良上作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对作风建设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大有大改、小有小改,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要抓紧落实、避免耽误,让群众感到变化、见到实效。干净彻底的祛除病灶,党员才能受到教育,作风才能得到历练,作风建设才最终落到了实处。要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遵纪守法,在清正廉洁上作表率。廉洁自律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基础。因此,党员干部要切实将法纪标准变为自觉行动,带头坚决反对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常把自身“廉洁门”、常吹廉洁“枕头风”,尽公仆之责,守党员之本,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作者:梁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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