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0月25日、11月6日和7日,民政部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和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警示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民政部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动员部署民政部机关警示教育活动。(11月8日,澎湃新闻网) 民政部的工作职责与社会弱势群体的福祉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在脱贫攻坚路上,肩负着兜底扶贫的重任。但是,很可惜,两年前,民政部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民政部原党组包括原部长李立国、原副部长窦玉沛、驻部纪检组原组长曲淑辉、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等在内的4名党组成员先后被问责,此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如今,民政部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些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违纪行为。可以说,这也是一种责任担当。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通报有关案情,通过这种警示教育方式,可以让系统内的党员干部感受到警醒。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不论是谁违法犯罪,不论隐藏的多深,都会被深挖出来,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惩。在这种思想压力下,一些干部认清自己的问题,深知再怎么隐蔽也无法规避惩处,便主动站出来交代问题,充分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明,彰显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局外人”。 开展警示教育,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身边事影响身边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各级纪委监委都在不断利用警示教育的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违规违纪,远离违法犯罪。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党员干部深切地感受到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所产生的代价是多么沉重,让他们在内心深处根植遵从党纪国法的思想认识。 对于民政系统的干部来讲,随着问责效果的逐步显现,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快构建。在此大环境下,一些过去有违纪行为的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了自己的违纪行为,主动配合组织查清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所得并作出深刻检查,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工作。可以说,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交代问题,是一种责任担当。(章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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