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扫黑除恶,助力乡村振兴 在今日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指出,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维护好农村的社会治安,让农村重新兴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11月7日,中青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农村美,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这一个方面,还包括了自然环境美、道德文化美和社会治安好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人民法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围绕着这三个目标持续发力。”最高人民法院在维护农村社会治安上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扫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一直以来,黑恶势力就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若不根除黑恶势力,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平安建设的目标就难以达成,更别提农村美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扫黑除恶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推进扫黑除恶,巩固基层政权。涉黑涉恶问题不仅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更关乎中国社会大局稳定以及基层政权是否牢固。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与基层“拍蝇”相结合,把重点指向农村,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清除农村黑恶势力、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脱贫攻坚进程,努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扫黑除恶,实现农村美。农村美不仅要自然环境美,还要道德美。要严厉打击环境保护领域遇到的黑恶势力和社会乱象,实现农村绿色发展。在农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净化农村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的农村氛围。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努力实现乡村振兴。 (作者:杨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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