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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直接决定依法治国能否顺利推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 要树立良好法治思维。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法规制度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对常用的法律法规学深悟透、熟知熟记。要把学习基本法规制度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议事之前必先学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尤其是在干部任用、大项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决策中懂规矩、知规范、明规定,坚决防止盲目决策、违规决策和集体“闯红灯”“压红线”等现象。要积极树立法治思维,日常思考问题、做出决策、指导工作、检查考评都要把法规制度、上级指示贯穿其中,切实通过认真学自觉用,推动依法从政有效落实。 要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作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要求,必须长期坚持。组织部门应当增加对领导干部法治水平的考核,将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要通过奖惩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切实把法治意识强、法治水平好、法治素养高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起来,推动依法从严治警向更高水平发展。同时要对一些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对一些因不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而给部队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 作者:熊可山(真实姓名:熊可山) 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西区政协办公室) 邮编:617000 联系方式:1589257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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