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4名中管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通报: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青海省原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反腐倡廉这是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内容。虽然自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党风政风为之一变,干部队伍中的政治生态有了明显的改变,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反腐败具有反复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就需要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做好反腐败的工作,要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力度,才能让反腐败的工作进一步推进。 加强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筑牢纪律的红线。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政治纪律的弦一松,其他纪律必然守不住。要管好干部,并非是时时刻刻地跟着干部,而是要让干部自觉地遵守纪律,这就需要加强对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让党员干部能够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责任意识,更好地管好自己,才能坚守纪律的红线,能够加强对自己的约束和管理。 注重加强干部的政治素养,能守好从政底线。当官就不要想发财,发财就不要想当官。干部要突出自己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在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上下功夫,要守好自己的从政底线,要加强对违反纪律的干部的惩处力度,才能更好地做出示范,让这些干部能够警钟长鸣,真正地管好自己,才能在从政的路上坚守自己的原则,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正确地用权。 重视对干部的惩处环节,要惩处更要施救。惩处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初衷。一方面,对违纪违规干部的惩处是为了严肃党纪国法,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够以这样严厉惩处的方式,给那些心存侥幸的干部当头一棒,更是为了及时地帮助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才能关注自己,能够让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用权。 总之,反腐的斗争不能有松一松、停一停、缓一缓的思想,要紧盯“关键少数”,要进一步扎进制度的篱笆,更要加强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力度,用好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作者:陈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