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网》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2016年6月26日,南昌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干部芦某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出差,当天晚上因吸毒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予以行政拘留并移交强制戒毒。事情发生后,在市水利工程质量建设质量与安全站担任副站长的卢某为了让弟弟逃避纪律处分,找到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闵某华和负责人陈某,请求给予关照。闵某华因与兄弟二人关系较好,认为只要不讲出去,领导就不会知道,而负责人陈某怕这件事会对自己的仕途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存有侥幸心理的二人,以病假的名义批准芦某请假一年。 最终,涉案的一干人等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芦某被开除党籍、降低行政岗位等级,闵某华被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从整个案件分析,卢某、闵某华和陈某在面对芦某吸毒被拘时均抱有不同程度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能瞒天过海,怎料法网恢恢,三人终为自己犯的错买了单。 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不仅受到上级机关定时与不定时的督察监察,还时时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工作做得好,人民群众肯定看得到、感受得到,但若工作做得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肯定也难逃惩罚,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毕竟纸是包不住火的。 遇事摒弃侥幸心理需要党员干部从日常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严防思想有所偏差。公开办事流程,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广泛听取人民意见,避免独断专行。 党员干部绝不允许存在侥幸心理,真抓实干才是硬道理,对于错误不包庇、不纵容,积极探寻解决之道,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做人。 作者姓名:梦小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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