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新华网,11月3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时的要求。这是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提高国民素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的指针。但是,要提高国民素质,干部必须首先提高素质,更不能任性。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国力增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人们享受着从未想过的美好和幸福生活,中国人在国际上开始有了从未有过的尊重和尊严,人们的自信、自豪感开始展现,人人充满幸福喜悦和自信的同时,却出现了一些不应该有的东西,那就是任性。比如:有的干部对群众态度粗暴;在社会上出现不少公交车乘客强行叫停、火车旅客霸座、遛狗大战、高速路上逆行、交通违规打骂交警等等怪现象,其中有不少就是有一定职位的干部。这些怪现象决不是自信,而是任性。 任性就是听凭秉性行事甚至是恣意放纵以求满足自私的欲望。它是人性的扭曲,是一种自负和无知,是人类的大敌,任性决不等同于自信。国民要自信,但决不能任性;干部更要有自信,但是更不能任性。 中国人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压迫和束缚,生活困苦,思想守旧封闭,长期压抑生活让人很不自信。共产党为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主张和宣扬民族的自信、人民的自信,就是让国民从不自信走向自信,就是要自己相信自己、生活得有尊严。久之,有的干部极易产生过份自信。再有的干部官僚思想作怪,有一种天然的官本位、官优越感。过份的自信就是自负,就是任性,就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也极为有害,这是我们党坚决反对的。 各级干部首先要做思想和工作上的自信人,但是思想和言行必须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不能越界,否则就是自负,就是任性,就更要受到道德谴责和党纪国法惩罚。 (作者:王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