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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年轻化是人才选拔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以更长远的眼光、更有效的举措,及早发现、及时培养、源源不断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活力。(11月2日,中青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历来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和选人用人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为我们新时代干部选拔提供了根本遵循。 然而事实上,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在考察干部时,都自觉不自觉地偏向于“能”“绩”“廉”三个方面,排名第一的“德”,反而被轻视,这已经成为当下干部任免中颇为普遍的问题。虽然,重视能力、重视实绩、重视廉洁,这并没有错。但是“德行”往往是一个干部能不能正确发挥作用、能不能持续发挥好作用的关键因素。古往今来,为政“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德薄而位尊”是选拔干部的大忌。一个人如果品德不好,即使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做一个好官,甚至能力越强,干起坏事来越可怕,所起的负面作用也越大,产生的危害也越多。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很多领导干部,问题就是出在“德”上,他们有的确实很有能力,也作出了不少成绩,但其违法乱纪也给党和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害。所以说,如果一个干部品行不好,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需要的好干部。反过来,一个人才能并不十分突出,但是他有崇高的思想品德和精神追求,那么他的德行就会支撑着他始终做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由此可以看出,“德”始终是第一位的!选拨任用干部必须首先注重“德”的考评,这是硬性要求,是第一关。 这其实很多地方都知道。之所以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很大程度上在于实际操作上没有相应的规范。而一些干部为了省事、或者害怕出事,于是干脆就不考察德行,这才有了偏向“能”“绩”“廉”三个方面的情况。因而,着眼未来,中央、省级组织部门需要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让“以德为先”的考察办法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把更多有德有才、德才兼备的年轻好干部选出来、炼出来、用起来。 (作者:邹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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