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 和能力建设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县级层面作为基层治理的主战场,应重点抓好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紧盯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保障服务群众要素,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城乡基层治理有力有效。 要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待遇,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吸纳优秀人才作为后备干部,持续实施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动态建好用好优秀农民工、农民工村干部、农民工后备力量“三本台账”,把更多优秀返乡农民工发展成党员、培养为村党组织带头人。二是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健全“选育管用”工作机制,试点开展社区规划师队伍建设。三是建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加强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的若干举措,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在基层建功立业,我们要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在人才引进、培育、使用等关键环节上细化工作举措,建强基层治理人才队伍。 要抓好队伍治理能力水平提升。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思想教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贯彻落实各级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等,不断提高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二是抓好基层治理负责同志能力培养。采取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季度观摩拉练等方式,对基层治理相关同志进行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三是抓好基层治理骨干实务培训。开展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采取结对帮带、顶岗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选派优秀社区工作者到先进地区学习锻炼。 要抓好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解决基层治理体制性、机制性和政策性问题的有效办法。在农村,聚焦健全完善村级治理体制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机制、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等,全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立持续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在城市,重点抓好社区建制调整改革,进一步完善社区、小区架构和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治理制度体系,形成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及时建立小区党组织,指导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把党组织职能定位、发挥作用方式等全面植入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要抓好群众服务要素保障。一是创新基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和集中。二是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更加关心关爱孤寡老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等特殊群体,在家政服务、法律服务等居民需求领域完善鼓励引导机制,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三是完善服务群众机制。要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开展“平安法治乡村”“美丽宜居新村”建设。要推行城市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社区有机更新和环境治理。四是激发社会参与活力。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小区服务水平提升。(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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