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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我国法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12月3日 新华网)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处于“统帅”地位,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切实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落到实处,更好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使用宪法,建设法治中国。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执法必严,也需要文明的执法。要紧紧围绕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目标,坚持依法执法、秉公执法、服务执法、创新执法,确保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用真诚融化执法中的对立与不满,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的公平正义,同样也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法治安邦,民生所盼、发展之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只要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航向,做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定能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米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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