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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闹得厉害,当时只想着土地是我的命根子。”回忆起之前村里的土地纠纷案,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马鞍村73岁的黄伊斌老人直摇头,“要不是民生茶社的耐心调解,事情可能还没解。”(2020年12月1日,光明日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当好法治建设的坚定推动者,才能用法治理念破解改革难题,用法治思维提高发展能力,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稳定,才能真正维护好乡村振兴道路。 乡村治,百姓安,法治建设是振兴乡村最为精准有效的方式之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可能有很多方式方法,但法治赋能是最为重要的一条。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就要心系群众,贴近群众。在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必须多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当做重要的大事来办,让群众感受到温暖。我们看到,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紧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实现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乡村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幅幅乡风文明、产业兴盛的美丽图景正在常州徐徐展开,有力助推法治建设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大作用。 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奔向小康生活中绝对不能忽视其重要地位。我们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事务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我们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乡村定会越来越美,我们的村民将会越来越富。(作者: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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