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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的重大胜利,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为开启第二个一百年奋斗新征程提供了指引。当前,我国832个贫困县已全部脱贫摘帽,剩余贫困人口正在履行退出程序。但部分已脱贫人口政策性收入占比较高、自我发展能力还显不足、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所以,脱贫之后继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然任重道远,其中做好贫困户脱贫后的平稳过渡更是当务之急。 首先,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确保“平稳过渡”基本原则,对于以脱贫的贫困地区、贫困户依然要坚持“四不摘”,在脱贫之后扶上马、送一程。对于贫困群众而言就是筑牢他们的发展信心,让他们继续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夯实发展根基,确保真脱贫、不返贫。 其次,建立相应的返贫预警机制也必不可少。要认真调研、提前谋划、动态管理,特别要关注一些主要靠政策获益以及靠帮扶干部发展的情况,避免政策力度的减弱以及扶贫干部的调离,导致以脱贫户陷入返贫危机。要充分利用返贫预警机制,发现返贫或者意外致贫的苗头,做到及时干预有效帮扶,干部群众合力扫清障碍,提升致富能力。 最后,还要建立脱贫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发挥资金“化零为整”效应,集中资金干大事,在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旅游发展等方面建立利益连接机制,让贫困群众能够通过资产、资金、技术、劳务等形式入股,然后享受相关利益分配,不仅实现贫困群众多元化获益,也能够扩宽群众发展格局,以发展思维助力就业创新,巩固脱贫成效,注入发展动力。(文/钟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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