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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底线”保证司法公开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守“三个底线”。 一要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要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违法必究、公正司法,决不允许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能体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要坚守司法为民的底线。要一以贯之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恪守职业良知,永葆执法为民本色,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切实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让大家相信法律、依靠法律,从而发自内心地拥护法律、信仰法律。 三要坚守司法廉洁的底线。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要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着力解决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始终保持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作者:谢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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