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1月17日,新华网)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首次以如此高规格会议安排部署依法治国工作,是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的进一步提升,是对法治思想的落实和深化。如何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融入基层工作就成为了我们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
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享有。基层工作是与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根本的工作,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关键一公里”。而最好的为民法治,既是出发点要体现群众诉求,特别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变化也对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调整“规则”来适应。同时,还要在执行过程中维护群众权益,更要在最终结果上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要提升治理能力。全面依法治国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高要求,而作为基层干部,更多的是要着力治理能力的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面临的世情国情党情具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很多原有的治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新问题、新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要敢于破除束缚和制约,在工作实际中不断总结和创新,汲取失败教训,大胆借鉴“他山之石”为我所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三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提出了“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求。新时期,党在政府职能建设上提出了向“服务型”转变。虽然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很少参与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更多是严格执法,但是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更新,也要求我们不断的加强学习,不仅要充实更新我们的法律知识储备,更要加强法律运用技能学习,实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更好提升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群众的能力,才能成为一名“依法治国”背景下合格的“服务员”。 (作者:任治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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