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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主动投案背后的“自首效应” 2020年6月22日一大早,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委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来人自称前锋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林,是专门来投案自首的。(澎湃新闻,11月5日) 近年来,“投案自首”已成为一个高频词,有数据统计,2019年全国共有10357人主动投案,选择主动投案的问题官员有省部级,有厅局级,也有县处级。在高压的反腐震慑下,主动投案似乎从“个例”成了“现象” ,“自首效应”正在形成。 问题官员频频投案自首的背后反映了什么?一方面,说明当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已经推向纵深,常态化高压已经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叠加效应正在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前所未有的反腐行动令问题官员如坐针毡,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当中,“老虎”“苍蝇”不断倒下,在明晰的纪法红线、严密的监督天网、高悬的惩治利剑之下,影藏的腐朽原形毕露。 另一方面,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方针下,日益加压的反腐态势给了问题官员当头一棒,将其从腐败的“幻境”中打醒,使其逐渐认识并深刻意识到,侥幸一时悔恨一生,唯有抛弃侥幸心理,如实向组织承认错误、交代问题,才能得到身体的解放和心理的救赎,才是目前唯一且正确的道路。 问题官员频频主动投案,背后又有何深远的意义?逐渐形成的“自首效应”能够有效的清除腐败存量。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一场“朝发夕至”的速决战,而是整肃队伍、净化政治生态的必要手段和路径。可以看出,问题官员往往都是老官老问题,这说明当前的腐败存量仍然较大,官员主动投案就是腐败存量的主动显现,把存量的腐败降下来,产出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成因,从而为腐败增量筑牢防线。 主动投案,是一件官员自新、组织欢迎的事情,我们党一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会在查清问题后实事求是给予宽大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会依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以刘林为例,有理由相信,组织在给予严厉惩处的同事也会给予适当的“关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类似案例将会释放出强烈政策信号以及高压警示,让犯错误的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思想包袱,向组织坦白,“自首效应”将会越发显现。(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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