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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制定印发《组织人事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针对性地提出组织人事干部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生活上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对全省组织人事干部“约法三章”。(中国组织人事报,11月4日) 建好党员干部队伍就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业务水平、政治水平、能力水平,着力建设严守党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是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明确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制定目标任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大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职,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整治。严格遵守接待标准,切实厉行节约,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防止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级腐败思想的侵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是确保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治等行动,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细致开展问题排查,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严肃党内纪律,坚决惩贪治腐,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机关干部指纹考勤签到和定期不定期纪委抽查在班在岗情况,机关干部迟到早退、“回城走读”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严格了会风会纪和请假销假制度,有效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三是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新一轮村党组织书记换届即将启动,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全过程,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党委班子成员包选区、乡干部联系选区的方式,全面统筹协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乡村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观看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开展换届风气督查,确保换届选举有序推进。(朱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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