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巴中市直面群众面对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行“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疏通城乡基层治理“中梗阻”,加快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让自立者有得、有德者有得、守法者有得,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组织人事报 11月3日) 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既是城乡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微细胞”,也是城乡社会网络的“微单元”。不仅关涉到党执政的群众根基是否稳固,也影响国家治理的基层运行是否稳健。基层治理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党的执政能力的“最近一公里”。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城乡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重视发挥城乡基层治理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加快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能。做好城乡基层治理工作,要坚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落细落小,突出抓好治理措施,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基层治理要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积极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通过着力提高村(居)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重点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推进的方式,通过微信、QQ群等新媒体、新渠道,不断推动村(居)务公开进入指尖时代,打通服务群众、接受监督“最后一公里”,让群众足不出户或身在外地都能随时随地监督村(居)事务,极力打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阳光村(居)务公开平台。 群众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有效方式。要积极构建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要在城乡基层治理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中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广泛吸纳群团、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回应人民关切、保障居民权益、激发群众参与,实现基层运转有章法、服务群众有资源、居民协商有平台、社会参与有渠道,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基层治理共同体。(作者:小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