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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荆门市着力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减程序、优步骤、转方式,提高考评质效,解决考核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干部考核中做到坚持精简目标,突出考核重点;杜绝形式主义,精简考核方式;采取合并、组团等方式,一年一次,集中进行考核。(10月27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干部考核工作是严肃的,看似简单的一项工作,却蕴含着很深的学问在里面。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组织部门对干部考核“形式化”,考核内容笼统、考核方法简单,甚至个别组织部门凭感觉、凭感情、凭印象进行考核,使得干部考核失去应有的依据,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结果运用失效。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
在考核内容上,注重突出政治标准。将政治素质考察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对干部政治素质进行“微扫描”,将政治标准这个“大概念”量化细化具体化。同时,紧盯干部在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职务职级晋升、交流调整等关键环节中的政治表现,注重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一线等急难险重关口考察识别干部政治素质。
在考核方式上,注重拓宽考察广度。干部考察不能拘泥于一次性考察,要营造立体化的考察方式。既坚持平时考察,又对干部动态表现集中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进行常态考察。不仅掌握干部工作中的“显性作风”,还要了解干部在公众场合中、工作时间以外的“隐性作风”以及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在考核结果上,注重考察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只有正确运用,才能让想干事者有动力、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奖励,全面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一方面要把考核结果同组织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联系起来,让能者上、庸者下,体现绩效考核制度的积极导向作用。另一方面要与干部奖惩相结合,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奖惩上来,有利于解决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作者: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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