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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我们要紧紧抓住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使实劲、见实效,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8月3日,人民日报) 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改革发展的主要力量,无数卓越的成就正是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够取得最后的成功。基层治理关乎人民群众最密切、最关心的事,当然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只有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才能更好的落实好各项政策,要让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基层治理,怎样才能更好的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 要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关于基层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是对基层治理感受直接的人,工作干的好不好,治理到不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制定定期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制度,把人民群众反映上来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并做好分类,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及时的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最为评判工作的最高标准,进一步强化干部高标准、严要求的思想意识,确保把基层治理的各项工作干好、干实。 要强化法律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为解决基层的矛盾纠纷提供了方向和指引,要把《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规范进行广泛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树立遇到矛盾纠纷先从法律中寻找解决办法的思维习惯,遇到侵害自身利益的事,要首先想到利用法律的权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律的作用,才能让社会治理更加有章可循。 (作者: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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