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13日至16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江西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全面禁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管源治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2003年,非典型肺炎突然肆虐,十年后,科研人员才弄清病毒来源—中华菊头蝠;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又席卷中国,乃至全球,科研人员猜测,其源头可能为蝙蝠等野生动物…世卫组织表示,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等病毒的宿主可能都是蝙蝠等野生动物。滥食野生动物,已经给人类生命健康财产带来了无望的灾害,无数人在疫情中丧命。因此,全面禁止食用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刻不容缓。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各处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坚持全过程管控,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大力开展野外巡护检测,清查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全面管控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范围,并细化与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的违法行为,从而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生产、加工、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繁育、饲养、交易、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取发布广告、制作招牌或菜谱等方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2020年2月24日通过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对非法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可以说是我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做出强调,忽视了对一般野生动物的保护,而食用一般的野生动物存在传播病毒的高危险性,因此,需尽快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同时,应该完善对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执法配套制度,落实对违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让有关人员不敢犯。 加强法律宣传普及,筑牢公共卫生法治防线。 要从源头上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就必须加大法律宣传普及,依靠群众筑实公共卫生防线。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学校应加大传染病预防教育力度,相关部门也应加快群众性卫生活动对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普及。群众急需深入学习卫生应急健康素养以及基本的防范意识、知识和技能。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使群众全面戒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对于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全面禁止食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呼声再次高涨。将“一决定一法”落实到位,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负责。贯彻实施“一决定一法”,推动全社会形成“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观念,筑牢公共卫生法治防线。(何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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