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并举,科学推进基层治理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到老。10月17日上午,衢州开化杨林镇东坑口举办了一场“百善孝为先”——杨林镇东坑口村第六届重阳节敬老联谊会,全村106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家人一起在这里共度重阳节。(人民网 10月18日) 无独有偶。也是在10月17日,中央省市媒体聚焦我县,集中采访沐川精神脱贫。在沐溪镇次湾村,高笋安坪村也举办类似活动。其目的都是弘扬优秀孝道文化,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但现实中,在基层某些领域依然存在“不闹没人管,一闹就软”,这个看似死结的难题,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软肋。 作为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笔者认为,导致基层“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治理体系不健全和治理能力建设滞后。究其原因,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性不强,使一些群众欲通过“闹”来解决自身利益问题。目前,诸如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资关系、合同纠纷、扶贫救济、邻避事件、族群纠纷等新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凸显。一旦有个别基层政府部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对这些新问题和新矛盾漠不关心,不作为或乱作为,压制不同的声音,罔顾群众利益,或者受自身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等的限制,甚至极少数官商勾结、打压群众正当利益诉求的现象,回避或激化矛盾,最终迫使民众采取过激的方法将事情“闹大”。加之,当下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手段相对不足,当碰到不同法律和政策之间不协调或涉及不同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时,基层政府在执行时无所适从,就会导致民众的诉求久拖不决,无法有效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 另一方面,社会治理体系不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尚未形成。一个好的治理结构,需要在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形成互相信任和合作伙伴关系,政府善于转移职能,调动社会上的其他力量参与到民众的诉求解决机制中来,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目前中国多元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当民众在政府部门求诉无门时,没有第三种力量可以充当“缓冲阀”的作用,只能寄希望于将事情“闹大”,借助社会舆论来造势施压。特别是当前基层治理中对干部考核和问责机制更多以目标和结果导向,以上访或越级上访次数、群体性事件数量和规模等作为衡量维稳工作的标准。这迫使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只追求表面上的和谐和稳定,不敢坚持原则和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充当和事佬,对无理取闹者一味妥协退让和息事宁人,让其他群众因看到了“闹”的好处而效仿。长久沉淀,就形成了“不闹没人理睬,不闹石沉大海;闹就有领导重视,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 如何破之?弘扬优秀文化是一有益探索,但笔者认为更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创新问责机制。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政,给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来一个釜底抽薪。切实疏通民众的诉求渠道,提升政府的回应力。 加强法治建设,合理配置治理资源。立足于顶层设计,讲究法律和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又要讲究其实践性和操作性,减少制度的空白,切实提升基层政府应对群众诉求和化解矛盾冲突的能力。 加快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步伐。如加快推广落实“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抓好组织和个人捐赠非营利组织后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模式等,大力扶持社会组织的生长和发育,培育政社合作伙伴关系。 广开言路,引导发挥舆论正确的监管作用。各级政府要摒弃“报喜不报忧”的错误舆论观,树立“客观负面报道也是正能量”“批评报道也是正能量”的观念,切实抓好舆论导向,对各种热点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报道采取更多的包容态度,及时查处无理缠闹行为,加强敢担当作为基层干部的保护,树立德治法治刚柔相济的新风尚。 (作者: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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