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法治建设,有什么样的带头人,就有什么样的成效,乡镇司法所作为乡镇知法懂法的权威机构,在普法宣传的工作方式上,要采用让乡亲们能听得懂,用得好的方式,让法律贴近群众,才能让普法宣传走进群众的心里。(6月15日,人民日报) 李大安,是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司法所所长,在白沙镇,人人都知道“李司法”,在他的带领下,白沙镇组建了一支普法宣传队,成员是由李大安调解过的乡亲们组成,这中间的很多人以前对法律知之甚少,都是和李大安在法律调解、普法宣传中结识,最后成为了“法律明白人”,并加入普法宣传队教其他乡亲学法、用法,这都得益于李大安用贴近群众的方式,将晦涩难懂的法律转换成了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他编排法律三句半,带动群众,以案讲法,以身作则,长线教育,用乡亲们听得懂、用得好的方式,拉近了法律和普通群众的距离,为白沙镇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也给乡村法治建设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作为基层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的领路人,沉下心来、贴近群众是法治宣传能否顺利开展最关键的一环,首先是要贴近群众的日常生活,如何将种类繁多、条条款款的法律条文与群众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这就需要从群众的日常问题、纠纷矛盾出发,从这些问题矛盾中提炼出法律的知识点,引导大家用理性的法律知识解决生活问题,甚至可以用当地身边人的法治案例来进行普法宣传,从而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条文“接地气”的一面,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其次是要贴近群众的需求,乡村群众的矛盾纠纷较为普遍的就是婚姻、赡养、借贷等问题,普法宣传就要抓住群众的这些需求点,着重宣传这些群众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引导大家在遇到这些相关问题时,可以多一条法律途径解决,建立法治思维,明白法律不仅能限制行为,也能保护我们的权利,让法律成为群众最理性的朋友,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保护自己;最后是要贴近群众的心理,普法宣传的最终目的是让群众能够知晓法律、使用法律、认可法律,限制性的行为要禁止,保护性的权利要保障,最终从心底认可法律对生活带来的助益,自愿加入乡村普法宣传的队伍,向更多的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成为美好乡村法治建设的领路人。 乡村法治建设,要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特别是普法宣传领路人,要找准需求、精准发力,把普法宣传做到群众的身边、做到群众的心坎里,让群众建立法律意识,改善社会对法律条文的片面认知,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提升群众对法律的亲切感,带领群众走上法治化乡村的道路。 (作者:乔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