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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民主议事制度建设 推动基层自治能力提升 “有了包联部门和驻企指导员的帮助,我们很快就完成了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企业2月9日开工后,各地便通过微信、电话直接下单,目前每天生产量近50吨。”4月7日,陕西华隆畜牧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敏说,陕西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重企、帮企、扶企的举动让企业对发展充满信心。(据2020年4月13日人民日报12版)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正是妥善解决基层组织矛盾的不二法门,也是协商民主的朴素内涵。各党建联合体应当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着力于问题方的“选择”,聚焦问题本质,有针对性地分析问题。同时,处置手段上要民主公开,贴近实际又简单有效,通过身边的典型和事例现身说法,增强问题处置方式的可实施性。这样的治理手段,才能让组织有力,有观摩性,有互动性,有思考性,实现结果上的高效。 群众参与、充分自主的协商民主议事会,激发了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的内在动力。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有序推进,解决了一大批困扰发展的顽疾,成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各党建联合体在积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应当围绕民主协商逐步完善形成“干不干”让群众定,“干什么”让群众选,“怎么干”让群众提,“干得好不好”让群众评的民主协商工作法,积极提升民众议事积极性,要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基层自治,治理有效是基础。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对于各党建联合体来说,通过民主议事这一平台,积极听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办民事,架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之间的连心桥,不仅推动了基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还把大量鸡毛蒜皮的小矛盾直接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营造出“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浓厚氛围,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甲戌年)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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