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减少50%以上需“合并同类项”
衡敏
督查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遭基层干部诟病已久。乡上有2个锅炉,各级部门几个月内就检查了10多次;地方公务员一年中约200天在准备、迎接、陪同检查;一个检查组还没走,另一个又来了,分身乏术……诸如此类的荒唐案例,在媒体报道中屡见不鲜。(10月13日央广网)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工作落实得怎么样?绩效几何?这些都离不开督促检查。但,督查检查绝非多多益善。然而,事实工作中,“七大姑八大姨”式的督促检查却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一线、基层干部正常工作。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总量,实行计划管理”,只有“合并同类项”,给督查检查“瘦身”,才能确保“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减少50%以上”。
“合并”督查检查内容。当前,督查检查内容太多。云南省师宗县彩云镇镇长李炳孝介绍,师宗县实行捆绑签订责任制,各项工作并为一个大责任制,叫作科学发展观考核文件,满分为1000分,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扣分可以达到100分至500分,出现一种情况就要取消乡镇有关领导的奖励资格。除此之外,他还要另外与县上单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烤烟生产责任制、环保工作责任制、电力联合执法责任制、招商引资责任制等文件。五花八门的检查项成了基层干部的“累赘” 只有把相似的督查检查“合并”进行,才能让基层干部一身轻松干实事。
“合并”督查检查单位。“省里检查完了州里检查,州里检查完了县里检查,基层只有那么几个人,很多时候我们准备的是同一份材料,同样的话几乎天天要重复。”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河滨社区党支部书记尹思碧说,“建议上级部门以后下基层检查工作,相同主题的可以派个联合检查组,不要搞轮番轰炸。”层层迎检成为基层干部“甜蜜的负担”,必须将多部门督查检查合在一起,或者以“最权威”的单位为标准,或者多加单位一次性一起督查检查,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过多过频繁的督查检查“扰干部”,让基层干部心无杂念地干工作。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基层工作点多面广,基层干部非常辛苦。督查检查必须精准,做到“润物细无声”。“无事不登三宝殿”、检查不能“想当然”,多一些调研,多一些暗访,少一些敲锣打鼓的督查检查,让基层干部“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在基层勤勉干事。(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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