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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地方和党员干部中,以工作为由乱发补助的问题并不少见,不仅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更严重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但是,为了套取资金,将公款据为己有,不仅以工作辛苦为由,还经过“集体决策”,更用了“移花接木”的手段,可谓想尽办法、用尽手段,着实让人咂舌,性质更恶劣,影响更坏。 以村干部为主的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看似权小位卑,却往往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甚至掌握着不少民生事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等的决策权、使用权,一旦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虚列冒领、截留挪用等巧取豪夺的问题,不仅造成公款公物被侵占,更损害群众利益。 必须要承认,基层党员干部工作多、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待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这并不是违纪违法的理由,其身为党员干部,承载着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望,遵章守纪、廉洁奉公是底线、是自觉。眼见正常误工人员,按规定领取了补助,就眼红了、就按奈不住了,明知是违纪违法行为,还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用“移花接木”的手段,企图掩人耳目、欲盖弥彰,其实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不仅贪婪愚蠢,更逾越了底线。 以工作辛苦为由,借职务之便,在“集体决策”之后套取经费,并以亲朋好友的名义、以误工补助形式发放,本质上还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其“理由充分”“程序到位”“手段高明”的所作所为,不仅小看了党纪国法的威严,更背离了初心使命,不仅说明其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更暴露出党性原则缺失、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于少数党员干部以工作为由以权谋私,并试图为其违纪违法行为穿上“隐身衣”“隔离服”,只不过是在走“皇帝的新衣”里愚蠢皇帝的老路。事实证明,无论怎么隐藏、掩护,违纪违法问题是不会隐形、消失的,即便筹划的再谨慎、手段再高明、组织再严密、口风扎再紧,说到底还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罢了,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眼光和组织的严格监督管理下,露出马脚、原形毕露,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或许会一时得逞,但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严惩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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