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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暑、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新条例已经处于实施阶段,纪检监察工作者们准备好了吗? 如何学习新条例?大多单位机构都是组织会议进行会上学习,这种学习方式快捷集中,但是效果不明显。要认真学习新条例还是需要进行自学,首先是学会利用网络和书本,明白新条例新在何处,理解条例修订的意义,掌握条例修订的作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其显著特点是进一步突出的政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真正关键在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根本作用是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应该真正理解掌握新条例、学深悟透新内容,才能用以指导实践。 如何贯彻使用新条例?针对新条例的解读,主要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运好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干部在用新条例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应该抓住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三类腐败案件为审查重点。同时遵循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对新形势下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分,尤其是在环保、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更是要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进行处分。最后要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给腐败和不正之风敲响警钟,以取得更大的战略性成果。 所以,纪检监察工作者,你们准备好了吗? 田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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