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权力中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归人民所有,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在国家政权运作中处于主体地位,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要通过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和落实人民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等。 坚持人民群众在国家建设和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他强调:“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挖掘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创造力,把人民群众当先生来尊重、去请教,才会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从而制定出能体现广大民众根本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人民群众在权力监督中的主体地位。走好党的群众路线要保证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防止公共权力被滥用。这一过程离不开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衡量工作优劣要把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标尺”,考核评价干部要把群众认不认可作为根本依据,始终把干部至于群众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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