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余子 于 2019-12-13 10:41 编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又指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我们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8月2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乡村曾经是中国文化传承数千年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是传统文化的生命家园,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也是维持乡村秩序、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乡村文化建设理应贴和当地发展,法治文化作为乡村文化的一部分,更是提升乡村文明的价值所在。 乡村文化建设要搭建好基础设施平台,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多功能活动室等设施。法治文化以贫困村安居工程、乡村旅游景区为载体,结合其建筑风格,设置法治主题墙、法治宣传灯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板、法治文化草坪小品等,建成一个又一个融知识性、文化性、艺术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农家大院、法治文化小广场、法治文化游览步道。内容涵盖婚姻家庭、妇女维权、土地承包、农民务工等农村实用法律常识,向村民宣传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理念,倡导勤俭节约、孝顺父母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将法治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既提升了乡村文化品位和村民的生活品质,又将法律知识送到了村民身边,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农作之余,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不断提高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作支撑,城市作为文化要素的聚集地,不仅担负着为市民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功能,也有带动和辐射农村文化发展的重任,运用好城市与乡村两种文化资源、两个市场,打通连接的大动脉,使其相互流动、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双向互赢,真正促进乡村振兴。 (作者: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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