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队伍活力 提高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人才工作、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完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按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计划,中央组织部启动了两个《规定》修订工作。新修订的两个《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体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要求,吸收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最新规定,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德才兼备,方堪重任。修订过程中,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制度化、具体化,落实到两类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在现代社会,政府治理效能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则是提高治理效能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如何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提高治理效能成为了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总则中,鲜明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要求两类公务员应当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专业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需要加强对公务员的专业培训和教育,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通过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使他们更好地胜任工作需要。也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和推进改革创新有利于提升政府效能和社会经济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加强培训和教育可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总之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培训教育以及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等方面的努力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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