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率先建立容错免责、纠错、防错和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等“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给干事创业者吃了“定心丸”。同时,强化正向激励,破解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通过为担当者担当、让实干者实惠,激励担当作为干部竞相出彩。(9月3日,新华社报道) 笔者认为,容错机制构建的意义在于引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消除“为官不为”行为。当前,虽然部分干部大胆创新、敢作敢为,在改革实践中取得了一些创新成果,但是,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或者得过且过、无所作为,懒政怠政,或者因惧怕犯错而不敢担当,为官不为。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效推进。因此,构建科学的容错机制,有助于培育各级领导干部的良好思想作风,使之不仅为官有为,而且善于担当。 另外,构建容错机制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创新活力。在推进改革、创新创业的过程中,难免会因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自然发展规律等因素的影响,以及由于对这些规律认识不足而出现一些差错,如果没有必要的保护措施,创新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就会受到挫伤。因此,构建科学的容错机制,允许试错、犯错、改错,能够鼓励和保护改革创新者,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 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摸索中前进的全新道路,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改革更是一场全新的探索性试验,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问题与答案、处置方式之间的关系具有非确定性。构建科学的容错机制,允许试验性改革失败,让改革创新者在实践中不仅得到培养和锤炼,而且激励和保障他们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从而引领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作者:杨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