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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就是野兽,但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我们一定能渡过难关!”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宋家村村民刘明花抹着眼泪说,她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洪灾中给她帮助的纪检监察干部,这些干部永远都是她的亲人。(9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大灾就是“试金石”,考验着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冲锋在前的勇气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人间处处充满爱,把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不只体现在口头上,更体现在了实际行动上。 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检查。大灾无情,人间有爱,救援过程作到有序不紊的进行,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救援工作。一方面让救援物资成为爱的传递,及时安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对抗震救灾物资发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确保救灾物资发放“阳光化”。另一方面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抗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压实责任,依法依规查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在救灾工作中违法乱纪的情形零容忍,坚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在救灾物资和资金使用范围、救助程序、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认真评估了受灾群众需要救济的情况,对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以及救助对象帮扶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加强通报、警示约谈力度,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立行立改,从严从速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督查、访民情来找准原因症结,明确整改落实的方向。坚持“边查找、边整改、边完善”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以此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天灾不可控,“人灾”应可防。每一片土地都值得守护,每一位群众都值得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在暴风雨中书写忠诚与担当,彰显了人民公仆一心为民的优秀品德,用无畏的勇气展现出干部情系人民群众、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黄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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