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国,国能强;以法安邦,邦则兴。“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纵观中华数千年历史,“法”始终贯穿古今。依法治国,也必定是固国兴邦之策。依法治国,以法固本,就是依照法律和宪法来管理国家,依照法律和宪法来巩固国家的根本,是固国强国兴邦之举。 依法治国是强国固本的重要举措。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以法固本就是借助宪法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老百姓可以主动利用法律这个强有力的武器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真实做到老百姓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国之根本,其根在民,只有让人民的生活有保障、有依靠、有信仰,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坚实的后盾,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共同推进国家的建设和发展。 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以法固本的重要保障。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方针的领导也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建国初期,由于“左”的指导思想,最终酿成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文革”的教训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惨痛和深刻的。所以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避免出现错误,才能更好的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国,以法固本,同时强化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为实现法治国家建设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张乙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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