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利用了领导同事对我的信任,将手里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是自欺欺人,如今悔恨已晚……”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工作局原聘用人员黄新兵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7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工作局原聘用人员黄新兵利用资物质变套取民生资金110万元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110万元相比于很多此前落马的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的“大贪巨鳄”来讲或许只是九牛一毛,但是起违纪违法的性质却并无差别。从某种层面来讲,类似于黄新兵这样的,通过钻政策空子、蚕食民生保障资金的性质,显得更为恶劣,社会影响也更大。 案件中,黄新兵的贪腐行径纵然令人可恶,但是作为一个二级机构的聘用人员,竟然能够轻而易举的通过篡改数据并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就成功地骗取民生资金达110万元,这其中出了黄新兵个人思想懈怠、利欲熏心之外,负责审核把关之人的“走样不走心”同样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诚然,黄新兵因其从业20余年的丰富经验以及平日里低调、认真的形象,深得领导同事们的信任,但是信任归信任,却不能因为信任而枉顾既定的审核把关程序,放松了本应紧绷的思想之弦。 民生资金作为民生的重要保障,事关重大。一方面,从业人员应该提高认识,加强思想修为,切勿因为一己贪欲而葬送自己的前程、损害群众利益;另一方面,层层监管应该层层负责,严格要求,切勿因为所谓的信任而助长了歪风邪气,包庇纵容了违纪犯罪。 作者:潇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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