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委书记朱瑞俊表示,兰江街道“我来当家”社区居民自治模式,为社区治理和创新拓展了思路,为广大社区告别居民“冷漠症”提供了一种新方式。让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可以让这座小城市更有温情,让城市青年更有作为,让每位居民更幸福。(7月9号《中国青年报》) 社区居民自治,是指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按照社区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的问题,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社区内居民自治,可以调动居民自己的积极性,提高社区生活的参与度,提升社区服务的满意度,让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都不少参与人、不差内行人、不缺金点子。 社会城镇化加快,社区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以前,社区居民都很陌生,不认识、不熟悉,大家出行都像路人甲与路人乙一样,冷漠、少语、不爱打招呼;现在,社区居民自己,大家都积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和活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帮忙办,社区的事情一起办。不管是退休的大爷大妈,还是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才俊,大家把社区当成了自己的“大家庭”,尽显邻里情怀,真正的体现了“社区有知己,远近都是邻”的情谊,把社区中心建设成了“邻里中心”,把邻里情谊塑造成了“家庭情谊”,这是居民的进步,是社区的进步,更是社会的进步。 社区居民自治,是进步的体现,也是将来社区建设的一个发展方向,这需要大家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参与自己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各个居民的聪明才智,让每个居民尽其才、用其能,使社区生活有温度、有温情,使社区活动有乐趣有情趣,使每个居民在社区居民自治的同时有成就感、获得感、归属感,真正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社区的发展理念,是这种发展理念常态化,真正的告别“冷漠症”,显示“邻里情”。(孟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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