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蒲立 于 2018-8-24 16:28 编辑
给自己收钱定“规矩”,可笑至极!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耿国顺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在犯罪时,他尽荒谬地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收礼就收不超过3万元的,因为3万元以下是小钱,收也无所谓。但是随着他日益增涨的贪欲,就这小小的“规矩”,尽然也被他自己打破了——面对几万、十几万的贿赂,自己收得更加理所当然,这样的官员简直可笑至极!(8月23日,人民网)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一定的法则、标准和规章,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时刻牢记并自觉遵守的。党员干部的“规矩”,就是一部又一部的党纪法规,我们必须时刻谨记遵守。然而,近年来,一些落马官员却罔顾党纪国法,给自己定下一个又一个可笑的收钱“规矩”,如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盐河卫生院原院长费沛德只收“有钱人”的红包,不收穷苦老百姓的,还认为自己很“仁义”。还有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颇有原则”地给自己定下“三不收”的规矩: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陈毅元帅讲过的话,也是很多贪官的忏悔之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的言行举止,时时刻刻都在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中,很难逃脱人民群众的“法眼”。与其他贪官一样,耿国顺自定的这条所谓收钱“规矩”,不过是他贪欲极度膨胀时心理上的一种自我安慰,可笑至极。这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只能导致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分析耿国顺的腐败的原因,有内因也有外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自身理想信念缺了“钙”,忽略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随着改革开放后,资本主义不良意识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获取利益,利用金钱与美色和一些领导干部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让我们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出现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变得扭曲,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一时盛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丢掉了党的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步步被不法分子牵着鼻子走,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另外,社会上的一些负面影响如求富、攀比、升职等心理等也是耿国顺产生腐败的诱因。如他的儿子上大学、就业、购房、结婚等都需要大量用钱。同时为了享有财政审核的“特权”,千方百计地接近领导投其所好,主动融入腐败的小圈子,这些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这些都是诱发他犯罪的诱因。 那么我们的党员干部怎么做才能抵制腐败的侵蚀呢?笔者认为,一是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权力执行者各方面的素质,自觉构筑起抵御腐败的防线。二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切实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用权行为的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党内监督,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三是强化惩戒、净化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金钱和美色的诱惑,我们党员干部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要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尤其是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更要警钟长鸣,别让欲望牵着自己走。否则,不管你自定啥“规矩”,只要你权力作交易,就是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作者: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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