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里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不断深入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其中,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法治关键在于政府依法行政,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不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但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执法恣意、以权代发、钓鱼执法等问题是推进过程中正面临着的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管好权力、用好权力对法治政府建设有着深刻影响。因此,要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把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里。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打铁自身硬。不可否认,很多基层政府部门的干部自身政治素养不高,党性不强,法治观念淡薄,政策法律知识缺乏,正因为是思想阵地未建牢,所以导致了如房屋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领域因行政行为造成的官民纠纷不断,官民矛盾不断加深。我们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本质也都是为了人民,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回归点都只有“人民”二字,因此,要切实加强政府干部职工思想阵地建设,通过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养培训,利用感化和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绷紧思想之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自身从内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规范权力运行。不可否认,目前行政过程中存在一些一线执法人员大胆越界随意行政,恣意执法;为达到处罚目的,任意创造执法方式,钓鱼执法;政府部门为规避行政责任,将公务委托给无执法权的第三方,暴力执法、以权代法等等,像上述这些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在基层一线是屡屡发生,其变相也是层出不穷。基层政府部门与群众接触最多也是最为直接,他们的这些行为直接损害的是群众对党的情感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不断加强权力规范运行势在必行。要不断建立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让行政部门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有制可依,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行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障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合法性,为政府化解复杂社会矛盾提供法律参考。只有将权力运行规范化,政府才能有执行力、公信力。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全面监督惩处。不可否认,一些地区法治氛围不浓厚,法治观念不强,存在利用钻制度和政策的空子,政府对用权力谋私谋利等行为报以默认、鼓励、欣赏甚至是羡慕的态度,这样的以权谋私利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与全面从严治党背道而驰,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依,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必须要全面监督惩处违法违纪行为,“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构建全面依法治国体系,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权力赶进制度的笼子,让违法违纪行为无处可藏,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不断净化政治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有权不可任性。政府部门是权力的行使者,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可任性,应依法行政,把权力赶进法治的笼子里,才能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好。 (作者:廖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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