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市纪委监委正在全市组织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现将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凤凰网,8月10日)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会在外出回归时,如还有事情需要办理,或有其他需要去的地方,都会绕路去把事情做完,满足自己的想法,再回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顺便”,搭顺风车的意思。然而在干部公务外出时,这种搭“顺风车”的行为是不可取,触犯了党的纪律。 各地把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整治“车轮上的腐败”三令五申、长抓不懈。青岛市北区湖岛街道办事处孟莉搭乘单位执法车辆办理私事,搭公车的“顺风车”是不符合党的原则,有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对公车使用管理的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 各地针对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规定,时至今日,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仍禁而不绝,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公私界限,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深处、灵魂深处深刻认识到搭公务“顺风车”的种种坏处;对党员干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党员干部从行动上做到从不敢、到不想、再到不能搭公务“顺风车”。 作为党的干部,应当公私分明,公事公做,私事私做,切勿假公济私,借助公务之便,完成自己的私事。要谨记中央八项规定,不忘初心,努力为民福祉,切勿想方设法窃取人民利益。若有私事想要处理,理应优先完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完成汇报工作后,再返回去处理私事,特殊情况应向上级申请。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因公徇私,建设高素质,廉洁的干部队伍。 “顺风车”人人都想搭,人人都想便利行事。但绝不能搭乘公务“顺风车”,更不用说趁公务之便,牟取私利。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勿搭公务“顺风车”。(文/禹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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