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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亲”商不能携私、“清”商不忘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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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3 08: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二字给新型政商关系以科学概括,为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划清了界限、指明了方向。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就新在“亲”“清”这二字上。“亲”就是亲近,强调双方真诚交流;“清”就是清白,要求彼此光明磊落。政商相互交往就应当如此有道有度、公私分明,既杜绝“亲”而不‘清’、搞官商勾结,又要防止“清”而不“亲”,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说的具体点,就是:党员干部既要主动与企业接触交往,履职尽责、靠前服务,又要守住交往底线,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做到工作上亲切关怀、生活上清白交往;企业负责人在与党员干部交往中,既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又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古语有云:“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官无德不可用,商无道走不远。”故此,党员干部要按纪律规矩办事,不能挤压商人;商人也应按市场规律出牌,不能搞“围猎”“腐蚀”。说到底,就是不论从政的党员干部,还是从商的企业人员,都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拧紧政商交往的“安全阀”,做到既“亲”又“清”。只有既“亲”又“清”,才能相互尊重、平等相处,才能各司其职、共同发展。
我们都知道,早在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就对政商关系这个问题做过论述,他提醒各级领导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既要相敬如宾,又不能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又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与“清”,并对“亲”“清”二字的内涵要求作了系统阐释。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明确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这就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准确把握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丰富内涵,“亲”商不能携私、“清”商不忘干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更加出彩的新篇章。
作者: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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