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7月天津市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161起、处理192人,同比分别增长15.1倍、13.8倍。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组织处理117人,110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 2018年8月8日新华网) 把扶贫款当成“唐僧肉”,对扶贫资金“雁过拔毛”的情况并不少见,利用职权篡改扶贫对象和“人情式”赠送成为了基层扶贫腐败的“新花招”,让扶贫成为了扶贫干部和关照对象发财的机会,而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却没有得到帮扶。 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问题进行“零容忍”,对触碰党纪国法的扶贫干部严肃处理,表明了在扶贫路上从严治吏的态度,对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干部也不放过,这样的“严”要求才有利于做出实绩来。 不过,从今年1至7月天津市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与同比想必还出现增长可以看出,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依然很严重,对于扶贫腐败不能够只有“零容忍”的态度,还需要要“零失察”的行动。 细想之下,扶贫干部之所以能够对扶贫领域的“民心款”“暖心钱”进行“雁过拔毛”,一方面是职权之便助长了他们以权谋私的“贪欲”;一方面是贫困群众对“喝汤吃肉式”扶贫腐败问题的纵容;另一方面是监管的缺位,让这样的“扶贫交易”变成了现实,也让精准扶贫被打折了。 从根本上来说,“扶贫腐败”折射出的是干部精神的贫瘠,他们的腐败问题正暴露出了他们思想上缺钙,他们理想信仰的修养不足,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不足,这才是贫困的真正根源。 所以,要避免扶贫腐败,既需要外力,更需要内力,需要扶贫干部能够不断地增强自己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全身心地投入到精准扶贫中去,不优亲厚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才能够做出扶贫的真成绩。(作者: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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