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通报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公室原主任违纪违法的消息。2017年9月,其明知三都县委没有贯彻落实州委纠正三都县严重政治乱象的“约法三章”,不仅在汇报材料上签了“审核”,还向州委调研组吹捧时任县委书记(已于2018年1月落马)的“政绩”……(8月7日 中国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告诫我们:“讲团结不是要搞一团和气,讲和谐不是要‘和稀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然而,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原常委、县委办公室原主任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搞“一团和气”者,本想保“面子”,结果却往往丢了“里子”。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玩忽职守,对反映的拉票贿选问题未深入核查、及时制止,最终酿成建国后最大的贿选案、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的背后,往往藏着私心杂念过重、党的观念淡漠的问题。挖掘其根源,原因可能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担当缺失不敢管,二是自身不“硬”不能管,三是拉帮结派不愿管。于是,有的党员干部为不出“乱子”不捅“娄子”,便“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由此可见,搞“一团和气”是要付出代价的。 “一团和气”可以休矣!党和政府要重惩戒、强监督,抓导向、促担当,不断挤压“好好先生”的生存空间;党员干部更要当好“啄木鸟”,对作风之弊敢唱黑脸、对腐败行为坚决斗争,把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文/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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