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旌阳区公安局 于 2018-8-9 10:04 编辑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因为它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它能够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行动强调,要聚焦于“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力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这不同于以往我们接触的普通专项行动,不是那种数十日上百天的禁毒任务或缉枪治爆任务,而是有着强烈国家意志的变革运动。 它规格高。它的渊源在于党中央及国务院共同提出,它的横空出世经各大媒体广泛报道传播,体现了国家的最高意志和施政方向。 它时间长。它设定了三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并不断强调行动的长效机制,不断督促各地切实有效开展、有序推进,展示了“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空前决心。 它范围广。它把扫黑除恶的重点放在基层,全面贯彻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要求,重点打击基层地方的村霸宗族、黑恶帮派势力及其身后的权力“保护伞”,确保了政权治理的基础坚实稳固。 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国内第五纵队、公知美分正紧抓每个舆论时机和突发事件,肆意炒作爆点、煽动人民群众的发泄不满情绪,妄图在基础上动摇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制造社会动荡。所以,我们应该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坚决贯彻“扫黑除恶”行动精神,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后台“保护伞”,把这项工作当成群众工作中最迫切最根本的大事来抓,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 作者:陈思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