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组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日益向纵深推进。在(3月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保证党员干部正确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就必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推进党内监督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做到失责必问,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对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作用,以巡视监督来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确保党员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要有完备的制度体系作为保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理论、思想、权力、责任、担当等构建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同时,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让党组织以及相关工作部门切实履行监督任务,确保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 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协调衔接起来,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的监督,使党员干部不断自我革命、激浊扬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身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以此来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以监督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自身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保证。 (作者:黎丹) 新闻源链接: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19/0301/c117092-3095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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