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月11日,人民日报)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但大部分地区仍然属于农村地区,农民占有很高的比重,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因此,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意义重大。在农村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不断变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时期,实践要求变得越来越高、愈发多元,新的时代条件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 党的领导来源于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来源于党的自我完善、自我革命,归结起来就是要持续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基于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深入研究和充分把握,中共中央印发《条例》,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实际,在组织设置、职责任务、经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其涵盖面广、内容丰富、站位高远,为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提供了方向指引。 就当前而言,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关键在于全面领会、全面把握、全面贯彻《条例》精神。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要因地制宜、灵活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学深一层、学精一成,努力探寻《条例》制定背后的原因与考虑,在实践中探索特色亮点,真正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得更好、更有成效。要强化问题导向,对标《条例》要求查摆不足,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更好补短板、强弱项,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农村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弘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加强新时代农村工作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文/闫米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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