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规定的出台,从一个侧面照见“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的制度治党高要求。(12月25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我们党之所以能从一只数十人的小党发展成今天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97年来,我们党筚路蓝缕、披襟斩棘,从无数血泪教训中总结出从严治党的富贵经验,历史充分证明,制度之治是最为正确的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大批“老虎”相继落马,无数“苍蝇”“蚊子”应声而落,引得声声惊叹。所幸病未入膏肓,尚可医治。于是,从严治党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的全覆盖,旨在铲除腐败得以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思想问题,构筑坚固的防腐拒变的制度堤坝。 制度治党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开放四十年,我们党也经历了各种挑战,挫败了各种风险,这充分验证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是可靠的、有担当的、有作为的。的确,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面对经济浪,极个别领导干部不重视党性修养,不注重加强学习,不注意严以自律,私欲膨胀,以私废公,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为了个人利益践踏法律和纪律底线,最终也被党和人民所淘汰,成为这个伟大时代的弃儿。所幸,我们党很快对这一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严厉措施,及时清除了一批政治上不可靠、党性修养不合格、能力上欠缺的干部,保持了我们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事实上,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一些人难免会犯错,但我们必须分清哪些错是可以容忍的、哪些错是无法原谅的,要健全“容错机制”,既鼓励在改革发展中勇于探索、敢于试错,又要严防打着改革、创新的幌子干着违纪违法的勾当。制度治党贵在久久为功,从严执行,坚持下去,就必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形成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自觉。 制度治党的关键在让制度长出牙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体系完备、程序严密、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将引领党内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带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规范化,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由此可见,推进制度治党,对于党的事业具有深远影响。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再好的制度如果在执行中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则必然失去效力。要让制度发力、生威,关键是要毫无保留地执行。一要继续完善党内法规和条例,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篱笆,补足治党制度漏洞,给违纪行为划上制度红线。二要强化警示教育,给广大党员干部戴上思想“紧箍咒”,产生“不敢腐”“不愿腐”的氛围。三要从严监督执纪,织密监督网络体系,建强基层纪检机构,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纪检队伍,对于一切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四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性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增强干部党性修养、政治素养,永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生机。
作者: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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