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则之治营造清朗用人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公正用人,公在风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把政治生态搞清明。”(12月7日《人民日报》)
“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不只是组织部门的事,更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事。古今中外的吏治皆是反复诠释同一个道理:公正用人,则人才兴、国家兴;任性用人,则人才凋敝,国家衰败。对于党的伟大事业来说,选贤任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治任务,考验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不能有任何的敷衍。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揭露了极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用人腐败。可以说,一切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皆缘于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慎,缘于组织部门和“一把手”的失察,缘于纪检部门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不力。历史已经验证此,人治存在极大的弊端,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定很大程度上系于当政者的贤明与否,这也是几千年历史难以走出分分合合的历史怪圈的根本原因。解决历史周期律的根本举措就是让法治代替人治,以规则和制度保障权力在阳光监督下运行,得以永远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的利益。
规则之治重在以制度选人用人。公正选人用人,须首先体现在选人用人的机制制度上,以法律、条例等形式将科学的、先进的、公平的选人用人制度固定下来,作为各级地方和单位选人用人的根本遵循,不容个别“一把手”因个人喜好、关系亲疏等原因选用谁、打压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各领域的反腐败和作风整顿持续深入开展,管党治党的制度日趋完善,选人用人之风大为改善,这缘于各级地方对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缘于广大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政治意识、公仆意识的不断增加。以制度选人,是遏制用人腐败的关键环节,这一方面需要选人用人制度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需要各级各地强力推动制度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以规则之治还清朗用人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随着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得到改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重实干实绩实效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得以落实,激励与“容错机制”并行,有效激发了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但实现规划之治需要持之以恒地发力,需要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压态势,需要持续保持严密的监督,对于选人用上的不正之风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于用人失察、用人不当的要从严追究“一把手”和组织、纪检部门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