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的通知(12月6日 陕西日报) 2016年6月,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以下简称三项机制)出台以来,凝聚了追赶超越精气神,激发了担当作为积极性,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干者容、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在总结理论和实践经验基础上,省委顺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聚焦新任务,重新修订了三项机制。 明确三项机制的重要作用。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制度安排,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激励全省上下认真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明确三项机制的“三个导向”。要坚持把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干部考核研判工作与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更加鲜明地树立起三项机制引领担当作为的激励导向、助推追赶超越的目标导向、深化作风整改的问题导向。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守“三个导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本地本部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向深处走、往实处做。
明确三项机制的具体要求。要坚持严爱相宜、奖惩并重,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紧密结合起来,让三项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专项督导、搞好案例引导,切实抓好三项机制及其配套制度的细化完善、兑现运用等工作,推动好三项机制落小落常、落细落实,持续为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添动力、增活力、加压力。 作者:终南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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