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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指各级管档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针对干部档案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不仅仅只是审核,而是对档案进行全面审核,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的工作机制,严把干部档案材料中的每一份信息资料按新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核、分类、装档。 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标准,提高干部档案质量。近年来,各地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被曝光,被群众调侃为“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甚至有某部副部级干部被查出,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属实让人震惊。大量违规用人案件表明,搞不正之风的人往往先在干部人事档案上做手脚。然而为了一己私利就敢改档案,这是典型的道德沦丧行为。因此,加大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力度,是形势所需,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是同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的重要手段,要防止一些人投机钻营,堵住搞不正之风的歪门邪道,就必须把好干部人事档案这一关。 建立任前审核制度,严禁档案材料弄虚作假。在专项审核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审核中若发现档案存在制假、造假情形的,绝不姑息,严格认真做好相关情况的如实登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了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制定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内容、步骤、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在确定为提名对象、尚未进行民主推荐前,先由组织上进行初步审核;在会议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束、即将确定考察对象时,由考察组进行复审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审核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审核监督必须公开,确保审核不流于形式。所谓“上行下效”,只有严把审核关将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看得重要,下面各个层级的干部才会重视,否则审核往往成为审核组的独角戏,甚至于只是改改日期的纸上作业。《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必须严格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党员、干部、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对提拔任职和交流任职的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的人事档案预先审核,统一列入专项管理,对人事档案存有疑义的干部提前预判。 作者:王警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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