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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人事档案上“添花”,必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对干部人事档案加以规范和完善,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每个人一出生就有出生证,长大上学就有学籍档案,它伴随我们一生,我们都是它的形成者,也都离不开对它的利用。但,就是这么一份小小的档案,也藏着我们不少干部造假人事信息的猫腻。 在12轮中央巡视中,共抽查了全国2.5万多份干部档案,查核了5.3万余名干部的提拔任用材料,对多名存在档案造假问题的干部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近期更有重庆市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32处的事实让人震惊!可见,“年龄要小、工龄要早、学历要高、身份要重”的干部档案“美容造假”现象已“遍地开花”。试问,向党组织提交一份假证明、假身份,何谈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这样的党员干部,就应该被摘帽! 与1991年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条例》首次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严肃填写,严格审核,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准确。 诚实守信乃立身做人之本。所谓对党忠诚,就要先做一个堂堂正正的老实人,时刻把“忠诚、干净、担当”铭记在心,做一个政治上靠得住、过得硬,工作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忠诚干部,是绝不能掺杂任何水分和杂质的忠诚。为了走升职捷径、为了留下一个完美的职场痕迹,不惜铤而走险地在年龄、工龄、履历等信息上动歪脑筋,这样的干部必定是要“摘跟头”的。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执行是关键所在。治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诟病”的良方已经开出,揭开干部人事档案真面目的良药则是要在关键节点做到“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敢于“素面朝天”,还干部档案一个客观实在的真面目。(文/木子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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