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五”开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从中央纪委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到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深刻阐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树立为民政绩观,必须强化“党性修养”,筑牢思想根基。只有理论上的“厚积”,才有政绩观上的“薄发”。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更是政绩观正确的根基。 政绩观出现偏差,根子往往在于理论修养不够扎实,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些根本问题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强化理论修养,就是要在深学细悟中拨开思想迷雾、校准价值坐标,让正确政绩观在理论滋养中生根发芽。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核心要义,从理论源头搞清楚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只有理论上明白了“公”字的分量,才能在行动上自觉把“立党为公”作为政绩的根本出发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树立为民政绩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根基。 政绩观的真与假、实与虚,归根结底要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遵循发展规律。离开实事求是,政绩就会偏离正轨;违背客观规律,政绩就会成为“政疾”。坚持实事求是、按规律办事,是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人民评判的实绩的根本保证。政绩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而是“迈开腿”走出来的。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搞“盆景式”调研,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保持战略定力,对看准的事情、定下的目标,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接着一项干,不达目的不罢休。不因换届而“换频道”,不因困难而“打退堂鼓”,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跑好事业发展的“接力棒”。 树立为民政绩观,必须突出“民生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为民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尺。政绩如果离开了民生导向,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工作如果得不到群众认可,再多的“亮点”也是“虚光”。突出民生导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创造真绩实绩的根本保证。群众的满意,既需要立竿见影的“显绩”,更需要润物无声的“潜绩”。两者统一于为民造福的实践中。群众满意既包括当下的获得感,也包括对未来的安全感。既要解决好群众眼前的急难愁盼,也要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比如地下管网、农田水利、教育医疗资源均衡配置等,这些“看不见”的政绩,同样是群众满意的重要支撑。 政绩观正则事业兴,民生卷实则民心暖。新征程上,我们要树立为民政绩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实干中书写担当,在奉献中践行初心,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实绩。
|